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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0日,菲律宾危险药物管理局(DDB)与毒品管制署(PDEA)对将大麻重新分类为“低风险药物”表示支持,但参议员罗纳德·德拉罗萨(Ronald dela Rosa)表示,这一变更需要先修订《2002年综合危险药物法》(RA 9165)。
根据现行法律,大麻被列入RA 9165附录中,属于严格管控的危险药物。德拉罗萨解释:“DDB只能对未被纳入RA 9165附录的药物进行重新分类,因此,需先将大麻从附录中移除,才能进行重新分类。”
尽管法案仍需修订,DDB与PDEA已经表达了支持。
正文完